
工程技术中心
价格:¥
类型:工程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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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工程技术中心
申报条件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河北省注册的法人单位,在本行业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在国内有较高的影响。依托单位是企业的,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亿元,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列河北省同行业前列,年R&D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研发型企业年销售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年R&D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依托单位是高校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依托单位是科研院所的,必须具有独立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条件;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与两个以上河北省的技术应用企业联合共建,共建企业应该是该领域的优势企业且形成了密切结合关系。
2.研究开发方向明确,特色突出,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近三年承担的研究开发或产业化项目不少于10项(政府科技计划(纵向)项目、依托单位自立项目、合同科研开发(横向)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3项;获得的研发成果合计不少于10项(包括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专有技术、制定标准、开发新产品和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少于3项。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在本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影响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固定人员不少于25人,每个研究方向应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带头人2-3人。现有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人员不能作为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固定人员。
4.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能满足工程技术研发任务需要。科研开发用房相对集中、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有比较完备的试验、检测等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一般应不少于800万元。
5.依托单位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能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人才、研发、试验、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保障,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责任。
6.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承诺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及条件保障,并在建设指导、建设投资、项目支持、监督检查等方面出具承诺书。
7.联合共建的,依托单位自身的研发项目、获得的成果、人才队伍、试验条件等方面必须占到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相关总数的50%以上,并满足其它各项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