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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河北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 参评须知
发布时间:2019-01-22 来源:http://www.hbzscqfww.com/news/70.html
附件1
第四届河北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
组织机构和组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发明协会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发明协会
二、组委会
主 任:陈康宁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副 局 长
副主任:董金国 河北省发明协会 副 理事 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董金国 河北省发明协会 副 理事 长
附件2
第四届河北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
参评须知
1.参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未参加过同类型其它比赛。
2.参评者应对参评作品自行查新,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参评获奖的作品,经组委会核实后将取消其参评获奖资格,已获奖的收回获奖证书及奖励。
3.参评过程中如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参评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评选活动对已获得专利权或已申请专利的发明及创意作品给予适当加分。
4.本届评选活动不接受以下作品参评:违背科学常识和原理类的作品;迷信和宗教用品类的作品;食品、医药类作品;科学研究论文类作品。
5.参评者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6.发明、创意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两类,个人作品发明人相关信息在第一发明人一栏中填写,集体作品发明人最多不超过五名,作品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两名。
7.发明作品应按要求填写有关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制作过程、设计照片或图片等内容。
8.创意作品应按要求采用文字、绘画、照片等形式表达,要求表述清晰。
9.科学幻想绘画作品应在规格为4开的纸张上绘制, 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10.申报表中项目简介要求词语严谨、简明扼要,其内容将作为评选活动公开材料,请认真填写。
11.参评材料由组织单位统一申报,附组织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组织单位公章。
12.参评材料的报名日期以寄送邮戳为准。
13.参评作品材料除样品外,无特殊情况不退还,请参评者保存底稿。
14.本届活动组委会对参评作品有进行复制、传播、展示、宣传的权利。